一、项目名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二、法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三、法定条件:社会团体的名称、办公场所、章程的宗旨及业务
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化的均应办理登记。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办理程序:社会团体将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携提交材料的目录,报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政务服务处,政务服务处在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移交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2、民政局工作程序:附后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事项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6、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有关文件
六、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川价费[2003]207号,发改价格[2003]851号变更登记费40元(含工本费)
八、咨询服务:
1、通讯地址:绵阳市行政中心民政局政务服务处;
2、邮政编码:621000;
3、联系电话:(0816)2316817
4、网址:http://www.my-xzfw.gov.cn。
附:绵阳市民政局办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工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