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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市低保:截止3月底,全市符合条件的55154户、110773人全部纳入城镇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一季度累计人均月补差66.4元,超过了省政府规定的55元的目标,累计支出低保金2199.9万元。
    2、农村低保:截止1月底,所有区(市、县)都出台了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完成了省政府规定“在9个区市县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目标。目前,农村低保已在全市范围启动。今年,按照省民政厅要求确定的保障目标7万人。目前,全市已保障了8236户、15323人,人均月补差标准为20.3元。
    3、农村五保:截止3月底,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9000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人均月供标准达65元,超过了省政府规定的60元的目标,并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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