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城市低保:截止5月底,全市符合条件的 55434 户、111103人全部纳入城镇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1-5月累计人均月补差65.6元,超过了省政府规定的55元和省民政厅规定的61元的目标。 2、农村低保:提前完成了省政府规定“在9个区市县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目标,并全面启动工作。截止5月底,全市已保障了16390人。年底前将完成省民政厅规定的7万人的目标任务。 3、农村五保供养人数达到19216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人均月供标准达到了100元以上,超过了省政府60元和省厅90元的规定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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