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务信息 | 民政动态 | 业务工作 | 为民服务 | 理论研讨 | 政策法规 | 审批事项 | 重要发文 | 绵阳政务 |
  
绵阳市涪城区幅员面积597.3平方公里,总人口64.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3万人、农业人口21.9万人)。2004年实现区属地区生产总值33.3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5.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8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31元。我区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强化服务为着力点,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在全区建立起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自然灾害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医疗、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已解决了2万余名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城乡一体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体会是: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建设服务科技城、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为解民困,扶民难,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区委、区政府把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作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来抓,时刻关注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着力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一是建立了高效有力的领导机制。及时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亲自挂帅,分管副书记和副区长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具体落实,在全区形成了“党政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上下联动、纵横延伸的良好救助工作机制,为救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广泛深入调研,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绵涪委发〔2005〕65号),明确了实施的思路、原则、目标、制度、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具体指导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为解决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是层层抓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是接触困难群体的第一阵地,因此,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否到位,关键是要看乡镇、街道的救助工作能否做好、能否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内容,逗硬奖惩,确保工作落实。全区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实施主体,落实了责任人,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工作,并于九月底前,完成了社会救助体系的阵地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二、创新救助机制是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关键
我区紧紧抓住创新机制这个突破口,从机构、资金和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入手,以“五专”为目标(“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专户存取、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创新工作平台,增加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原来分散于民政、教育、建设、劳动社保等诸多部门,存在着政出多门、多头操作、重复救助等现象,加之在乡镇和街道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导致很多政策落不到实处。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区加强了救助工作队伍,区编委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社会救助机构的通知》(绵涪编办发〔2005〕38号)文件,增加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从事救助工作。全区共增设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21个,其中:增设区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1个,增加工作人员3名,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在15个乡镇和5个街道都增设了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并分别落实了1至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在各村(居)明确和落实了从事救助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通过建立经常性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搭建起了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救助工作体系,方便困难群众办事。
(二)创新资金管理,建立专户和专帐,做到专款专用
制定了《绵阳市涪城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绵涪财社〔2005〕2号),规范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对城乡低保金、五保金、城乡医疗救助金、安身工程资金、城镇廉租房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灾民救助和优抚救济资金、法律援助资金、就业和再就业专项资金、“两免一补”资金、特困家庭子女助学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各种困难补助资金进行统一管理。15个乡镇在信用社、5个街道在农业银行分别设立了“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财政专户,上级拨付和乡镇(街道)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全部转入该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门帐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城乡社会救助事业的支出,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对不符合使用范围的项目拒绝支付,按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建立专帐,按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专门核算和管理。从而杜绝了救助资金被挤占、贪污或挪作他用,并保证了按时足额发放,将资金真正用在困难群众身上。
(三)创新管理方式,有效整合救助资源和信息
充分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有效整合民政、劳动社保、建设、教育和司法等部门的资源,结合全区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劳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联网,逐步实现救助信息资源的共享,从而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建立了救助基础数据信息库。部门、乡镇和街道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按人头建立了台帐,将相关数据录入微机,建立基础数据库,部分有条件的村(居)也建立起了本地的数据库。其次,实现救助信息的互联互通。救助工作部门之间、部门和乡镇(街道)及村(居)之间通过网络互通信息,交换基础数据,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最后,逐步实现救助信息的社会化。按照电子化政府的要求,分步骤将所有救助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接入涪城政务网,通过这个平台,将救助政策和办事程序上网公布,方便群众办事。
三、建立稳定增长、多方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是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保障
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否则,所有的工作都只是一句空话。我区逐步形成了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的救助资金来源机制。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力军作用,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救助资金的投入。全区2005年共投入救助资金2000余万元,其中区财政投入就近800 万元。还统筹发挥医疗救助基金、助学基金、社会捐赠等各项救助资金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利用经常性社会捐助、慈善公益行动、“结对子、手拉手、一帮一”活动、共驻共建等方式积极筹措救助资金,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及时到位。
四、建立和完善救助制度是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核心
我们不仅注重已有救助制度的完善,而且还下大力气狠抓新制度的建立,在全区建立起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自然灾害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医疗、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2005年在全区启动的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低保和城镇廉租房等三项新制度,填补了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空白”。
一是制定了《绵阳市涪城区城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绵阳市涪城区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绵涪府发〔2005〕44号),在全区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缓解贫困群众的医疗困难。不仅对医疗救助对象实行门诊和大病救助,而且针对弱势群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设立惠民医院,由财政每年投入资金200万元,为城区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就医“五免十减半”买单。
二是制定了《绵阳市涪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绵涪府发〔2005〕45号),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农村贫困群众的温饱。
三是启动城镇廉租房制度,采用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解决城镇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五、规范救助操作是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点
针对救助工作中存在的操作随意、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加强了基础数据的采集和操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四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为目标,不断规范救助操作程序。
(一)摸清家底建台帐。在以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组织开展了摸底排查工作,抽调了专门人员,集中时间,对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逐一进村入户进行调查,摸清了困难群众“家底”。
(二)严格政策定对象。严格按照政策办事,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准确确定救助对象,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加强民主评议和公示工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政策汇集交群众。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黑板报、橱窗、标语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将相关的政策制度编印成册(《涪城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资料汇编》)发给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建立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专题网页,发布相关政策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将政策真正交到老百姓手中。
(四)办事程序人性化。一是重视和加强救助操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逐步规范救助操作程序。二是从制度、程序和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制定了切实可行和简便易行的操作程序。三是将相关办事程序集中编印成册(《涪城区城乡社会救助办事手册》)发给人民群众。使救助操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的道路。
(五)制度上墙便群众。各卫生医疗机构将医疗费用减免办事程序在医院公布上墙,给患者一个明白;各中小学校将“两免一补”办事程序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方便学生申请;各乡镇和街道把低保、五保、农村安身工程、城镇廉租房、法律援助等办事程序公布上墙,方便群众办事。
(六)构建体系强监督。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会救助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救助工作的监督。综合采用上级监督、专门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等措施,建立和完善救助工作监督体系。各乡镇和街道成立了由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代表、救助对象代表等组成的专门监督机构,各村(居)落实监督员。从而促进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全过程的阳光操作。
通过创新机制、强化服务、整合资源,我区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城乡低保工作,保障了15302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494人、农村低保对象3808人);二是全区868名农村五保对象按每年1289元的标准按时领到了五保供养金;三是投入100万元实施农村“安身”工程,为200户农村无(危)房户解决了住房问题;四是投入85万元建立城镇廉租房制度,为403户城市低保对象解决了住房难问题;五是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6838人次(门诊6759人、大病7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53672.97元(门诊135180元、大病318492.97元);六是认真落实“两免一补”等教育救助政策,今年为全区20356名贫困学生发放补助金1008652元;七是大力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程,累计为12300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共帮助和指导5986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尽管我区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一心为人民,全力谋发展,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巩固成果,查找不足,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