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查,绵阳市特长教育业余培训学校、绵阳机电工程学校、绵阳市工贸学校、绵阳市灯塔职业培训学校、绵阳远成物流职业培训学校、绵阳市钧天古乐团、绵阳祥龙艺术团、绵阳市八仙艺术团、绵阳社会组织扶贫服务中心、绵阳科技城大数据产业研究院等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20、2021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提出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现因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公告,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人员:丁玉颖
联系电话:0816-2399710
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提出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现因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公告,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人员:丁玉颖
联系电话:0816-2399710
绵阳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