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民政局地名公告

2023-06-02 11:32文章来源: 民政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览山小院”地名已经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