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 | “一简、两减” 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三台县通过简机制、减牌子、减手续,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简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机制,厘清村(社区)工作权限边界,明确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清单13项、协助办理事项清单42项、工作负面事项清单7项,全面理顺村(居)民委员会职能职责,减轻村级负担,增强自治功能。从严控制党政群机构设立村级工作机制,规范整合各级党政群机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做到“简机制”不减服务,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二、减牌子。出台《〈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分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全县村级组织减机构牌子、减职责牌子、减制度牌子,只保留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吊牌,设置村党群服务中心、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识。各村级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悬挂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标牌和服务机构标牌,设置集合式服务功能指引标牌,做到“减牌子”不减服务,让群众办事更简单、更舒心。
三、减手续。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依法依规确定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建立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和适时分批按规定程序予以取消的证明事项,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鼓励采取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证明事项出具,做到“减手续”不减服务,让群众办事更便利、更省心。
经过探索与实践,全县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减少了,外挂的机构牌子规范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了,村级组织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群众服务,基层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三台县民政局胡益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