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民政局

绵阳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信息来源:绵阳市民政局   【字体:

绵阳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编制。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电子版通过绵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s://mymz.m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园艺山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联系电话:0816-2217909,邮编:621000)。

一、总体情况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事业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民生保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使用部门网站和绵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线上双渠道,发挥便民利民作用,积极回应市民关切,主动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信息。2024年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8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777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公众咨询35次,新媒体账号“绵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980条,全年累计关注人数6838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69件,按时完成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最新政策信息及办理指南,为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和咨询相关问题提供了方便同时,也大力提升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强化审核,严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确保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绵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信息发布时效,落实专人负责初审,经分管领导后,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清理1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本部门文件1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领导简介信息和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部门网站各栏目使用功能,优化栏目的设置,对栏目进行了整合和关闭,提升网站的便捷性和易用性。开设专题专栏4个本年度新增专题专栏1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传播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绵阳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检查,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积极配合完成每月、每季度对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实整改,按季度报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报告,2024年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多样性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下一步,我局将针对问题和不足,对照整改,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及时对政策解读内容进行更新,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对涉及群众实际利益的政策、关心的热点,要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发布解读,让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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